一、什么是保障性租賃住房?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同于公共租賃住房,是住房保障體系中全新的內容,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主要是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二、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主體有哪些?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主要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yè)、集體經濟組織等多方主體參與、建設運營,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
三、如何認定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答:凡列入保障性租賃住房計劃的項目和已建成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項目,由產權單位或產權單位授權的單位向項目所在區(qū)住建部門申請項目認定,經區(qū)住建部門核發(fā)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書后,項目信息同步錄入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臺。
四、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支持主要有七個方面:
(一)土地支持政策
利用閑置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利用企事業(yè)單位自有用地及集體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變更土地用途的,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xù)保留劃撥方式。
利用產業(yè)園區(qū)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允許將項目產業(yè)用地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由15%提高到上限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二)配套費減免支持政策
對于新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可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三)審批流程支持政策
精簡項目審批流程,努力構建快速并聯(lián)審批或專門“綠色通道”,從項目申請到完成項目認定,原則上不超過30個工作日,各區(qū)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實施主體憑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書通過上述并聯(lián)審批或專門通道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資金支持政策
中央對符合規(guī)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任務給予一定的補助,積極爭取中央現有經費渠道的補助資金支持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專項債券支持。
(五)稅費支持政策
非居住土地新建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項目認定書后,可享受住房租賃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yōu)惠政策,具體按《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執(zhí)行。
(六)水電氣支持政策
非居住土地新建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執(zhí)行民用水電氣價格。
(七)金融支持政策
支持銀行業(yè)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
五、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是什么?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動態(tài)調整的原則,由屬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或其委托專業(yè)機構對本轄區(qū)市場租金水平進行監(jiān)測,定期評估。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參考市場租金水平,其租金應比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低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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