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遇見過這樣的情景:在實體店或者網店購買商品,商家附送贈品,可當你拿到贈品卻發(fā)現贈品沒有標簽,是典型的“三無產品”,這樣是合法的嗎?如果贈品是“三無產品”,那么商品經營者是否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這些贈品是否可以作為消費者維權的對象?能否進行索賠?
律師表示,贈品同樣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按贈品價值三倍的金額賠償。
一般來說,“三無產品”是指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標識的商品。
然而,贈品如果屬于“三無產品”,消費者維權舉證會變得困難重重。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申請贈品質量檢驗流程繁瑣,需要耗費消費者的時間、精力甚至金錢。二是贈品涉及金額數目可能較小,很多人“怕麻煩”。三是不懂法,認為商家免責。這些原因導致了很多人在接觸到“三無”贈品后,往往自認倒霉,最后不了了之。
贈品的法律責任應等同于主商品的法律責任
在附贈式的有獎銷售中,經營者或是將贈品計入成本或是將贈品計入利潤,或是贈送廣告性質的無償試用的物品,購買者可將附贈式有獎銷售視為一種促銷型經營活動。
在商業(yè)貿易往來中,贈品對促進買賣的達成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比如,兩個化妝品店同時售賣一款相同的護膚水。如果其中一家銷售時附贈一定價值的贈品,消費者往往會因為贈品選擇這家的商品。
但實際上,對于消費者而言,贈品的入賬價值很難計算。
贈品其實是商家視同主商品的一部分,贈品的法律責任應等同于主商品的法律責任。
根據《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第12條規(guī)定,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后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
也就是說,即便是贈品,也有附加義務,其價格、等級、品質都應該有所保障。消費者一旦發(fā)現贈品有質量問題,商家不能以是贈品為由拒絕承擔退換或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在檢查商品的合格證等標識時,也要注意查看贈品的標識,如贈品無標識,應及時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舉報投訴。
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有以下五種途徑解決糾紛:
?。ㄒ唬┡c經營者協商和解;
?。ǘ┱埱笙M者協會調解;
?。ㄈ┫蛴嘘P行政部門申訴;
?。ㄋ模└鶕c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ㄎ澹┫蛉嗣穹ㄔ禾崞鹪V訟。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以下權利: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權、獲得知識權、人格尊嚴權和監(jiān)督舉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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