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門水鄉(xiāng)河涌密布,港叉相通,家家屋宇比鄰而蓋,戶戶埠頭一水相泊,人們沿河依堤而居,靠打魚耕田為生,婚姻自成習俗。斗門水上婚嫁,已流行了三百多年。這種婚嫁風俗形成于清初,成熟于清代同治光緒年間,它源于疍家人對歌成親的禮儀。清初學者屈大均描繪道:“諸疍依艇為家,是曰疍家,婚時以蠻歌相迎,男歌勝則奪女過舟。”經過歷史的滄桑變化和數代人的融合沉淀,這種婚嫁逐漸形成了斗門水鄉(xiāng)特有的民俗。據記載,珠三角一帶當時有“陸上人家”、“山上人家”和“水上人家”。“陸上人家”均從中原遷徙而來,“山上人家”為客家人,而“水上人家”以船為家,被陸地人輕視,不得上岸。直到雍正七年,官府才允許他們上岸務農,與陸上人混居。水上人生活在水上,婚嫁離不開船,但由于上了岸,婚嫁習俗又融合了廣府和客家的婚俗文化。斗門水上婚嫁過程繁復多樣,有13個程序,講究禮儀,有比較固定的程序和約定俗成的禮儀物品。整個過程與居住的水環(huán)境不可分離,有顯著的“水”特色,如“花船迎親”、“問般太公”、“敬拜海龍王”等?;槎Y中在坐高堂、嫁儀、渡水飯、鬧新娘時都要唱歌,因而又與沙田民歌結下不解之緣。新娘“嫁儀”時唱的“嘆家姐”,就是沙田民歌最原始的曲調。
斗門水上婚嫁,這一民俗土而有風情,它既是一種民俗,也是一種文化,有較高的民俗文化欣賞價值和審美價值。可隨著社會進步,斗門水上婚嫁的習俗也發(fā)生了變化。年輕人認為禮儀過于繁雜,一些頌揚傳統(tǒng)美德的婚禮儀式逐漸簡化,儀式中的“哭嘆”、“送花婚”也日漸式微,懂得操辦全過程的人也后繼乏人,因此,有關部門已建立傳承人保護制度和表演基地,以便原汁原味,全方位地向人們展示其獨特的習俗風情,人們也會從中得到善與美的教益,獲得婚嫁喜慶帶來的無窮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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